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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8/052.公司名稱:台灣星科金朋半導體(股)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新加坡商星科金朋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「新加坡星科」)原為本公司之母公司。於新加坡星科於今日完成減資及分配方案後,新加坡星科即不再為本公司之母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新加坡星科於減資及分配方案完成前,持有(間接透過新加坡商Bloomeria Limited)本公司約51.9%股權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(1)於2015年8月5日,JCET-SC (Singapore) Pte Ltd (下稱「收購人」)公告由收購人所作收購新加坡星科全部股份之自願附條件收購要約(下稱「收購要約」)之條件於各方面皆已成就。(2)本公司及台灣星科不在收購要約之範圍內。(3)新加坡星科集團於今日已完成其內部組織重整、減資及分配方案,在完成該內部組織重整、減資及分配方案後,本公司及台灣星科已脫離新加坡星科集團公司。8.因應措施:無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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